关于做好信誉好的十大网投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按学校校历规定,本学期于2014年12月26日停课,进入期末考试阶段。根据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校教发[2014]9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集团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安排
1. 考试科目及安排
(1) 各专业各年级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安排考试科目。
(2) 公共课考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试题(试卷)监印等工作由课程及考务中心承办。主考人员安排由教学科研科负责落实;监考人员由员工所在院(部)按教务处提供的数据落实到人,监考人员必须准时到位。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的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主(监)考人员安排、试题(试卷)监印等具体工作由学院教学科研科承办。公司按考场安排和要求落实主、监考人员。
(3) 所有考试科目(含公共课)及日程将按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统一编制的《信誉好的十大网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科目及日程表》执行。
(4)由于南校区教室资源严重不足,《大学英语(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两场进行考试。考试试卷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出A、B、C三套题量相当,难度相同、题目内容完全不同,不能有重复题的试卷,A、B两卷作为正考试卷,C卷作为补考试卷。具体要求详见教务处“关于调整南校区大型公共课考试的通知”。
2. 命题与制卷
(1) 考试的命题与试卷制作,严格按《信誉好的十大网投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办法》执行。公共课的命题、制卷由承担该类课程的学院组织教研室集体统一完成;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统一安排;命题难度、区分度及覆盖面相近,并附参考答案的A、B两套试题(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付印。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由学院教学科研科安排各系、教研室集体命题,命题难度、区分度及覆盖面相近,并附参考答案的A、B两套试题(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付印。所有建有试题库的课程从试题库中直接抽取试题。所有试题(试卷)必须由计算机编排打印,并确保试卷页面设置和格式符合制卷要求。
(2) 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公共课,由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负责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工作,确保试题(试卷)在印制、保管、传送中的保密与安全,同时指派专人负责试题(试卷)的接收、监印、密封、保管和发放,必须做到当面清点、验收。试题(试卷)必须在有铁门、铁窗的房间铁柜中保存,并于12月23日前将指派的试卷监管人员名单报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由学院教学科研科负责试题(试卷)的印制和监管工作。具体要求与公共课试题(试卷)相同。
(3)学校印刷厂在试卷印制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密安全措施,确保新安装的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对试卷印制、保管及交接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印刷厂指派专人负责试卷印制过程的监管,并在12月23日前将试卷负责人员名单报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
3. 考场工作
(1) 主考教师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半小时领取试题(试卷)、考试纸和《考场情况登记表》。试题(试卷)在考试开始前当场启封,考试结束立即收卷封存。公共课的试题(试卷)、考试纸和《考场情况登记表》在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领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试题(试卷)、考试纸和《考场情况登记表》在考试科目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科领取。
(2) 主、监考人员必须按照《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严格监考,发现问题要认真对待,规范处理,依法治考。学院、系领导和教学管理机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考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如有玩忽职守、督查不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领导、各系负责人和教学科研科负责人要对全院考场进行巡视、抽查。对各种举报,有系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4.成绩与考核结果分析、上报
(1) 评卷。考试课程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及时评卷,对于多个教师同上一门的,必须集体评卷,并以一人负责批改一部分的形式进行。
(2) 考核结果分析。任课教师应详实完整填写《信誉好的十大网投试卷分析表》。
(3) 课程考核的成绩应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必须通过平时考核、期中考试、作业及员工学习情况等进行评定。评定应有相关依据。
(4) 试卷、成绩及考核结果的上报。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必须将考试试题(试卷)、“成绩登记表”、“ 信誉好的十大网投试卷分析表”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交学院教学科研科存档。
所有考试,任课教师必须在2015年1月25日前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认定。
二、考试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管理到位
(1) 公司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巡视小组,负责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及考试的巡视工作。
组长:赵 致杨刚
副组长:杨茂发王 巩程剑平
成员:刘仁祥 冯跃华 郅军锐桑维钧 尹 杰 潘学军舒英格 易维洁 张长禹 余昆 李达娜
考场巡视人员、监考人员一律佩证上岗。
(2)教学科研科在期末考试期间,每天对全院各类考试的所有考场,按相关的考试条例进行认真检查巡视,并对考试情况进行汇总。
(3)公司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分管教学的副经理为具体负责人,负责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安排。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好期末考试的每一个环节,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考试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止和杜绝违纪违规事故的发生。
(4)考试前学院必须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监考人员原则上应为教师,每一个考场至少有一名监考人员为教师。所有监考人员必须佩证上岗。
(5)要求员工必须持员工卡或员工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必须考试前在学院办理相关证明,并持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2. 加强考风考纪宣传,严肃考试纪律
(1)在考试前,各系务必组织主(监)考人员、员工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33号令)》、《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违纪处分规定》、《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前诚信教育。尤其要将学位授予条例中作弊员工不能授予学位的条款告知员工。
(2)对于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查处,当场通报。应在考试结束前将违纪通报书贴于考场所在教学楼大门处,并同时在学院公示栏公示。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作弊行为特别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由于主(监)考教师失职,造成员工作弊成功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和扣发岗位津贴、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理。
(4)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考试作弊事故严重的单位,要追究其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扣发岗位津贴。
(5)员工必须持员工信息卡(即牡丹校园员工卡)参加考试。还没有办理员工信息卡的同学,可以持身份证和员工证两证进行考试,但同时还必须开具学院的相关证明。在考试开始之前,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清理考场,收缴员工带入的违禁物品,检查员工证件。对于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在发卷之前责令其离场,取回证件后才能参加考试。
(6)监考人员要对考场课桌进行编号,员工必须按学号对应编号入座,因各种原因不能对应的,由监考教师随机编排。
(7)在考试期间中途离场视为退出考试,即员工在考试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再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8)员工不得将手机、MP3、MP4、录音笔、电子辞典等具有通讯和储藏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放在考场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作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
(9)本次期末考试继续执行黄、红牌制度。教务处和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每场考试进行巡视检查,对于没有持员工信息卡参加考试的员工,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如还有发生,则给予红牌警告,停止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
信誉好的十大网投(中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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