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总会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分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总会农公司分会(以下简称“分会”)。
第二条 分会是由信誉好的十大网投(中国)有限公司员工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分会为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总会领导下的分支机构,接受员工总会的指导。
第三条 分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员工与母校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的联系,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第四条 分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农公司。
第二章 党的建设
第五条 分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分会开展党的工作。
第六条 分会党组织是党在分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本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第七条 分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分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九条 分会的业务范围:
(一)加强海内外员工之间感情联络,开展教育、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二)组织各种员工联谊活动,加强交流、增进团结、共同进步;
(三)发挥广大员工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母校与地方以及员工之间的合作;
(四)协助母校拓展办学资源、筹集办学资金;
(五)协助母校征集员工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六)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院史资料。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条 分会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十一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意愿;
(三)是信誉好的十大网投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
凡在信誉好的十大网投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工作过和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在校员工;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肄业生、职工、进修生、各类培训班学员;被信誉好的十大网投信誉好的十大网投聘为兼职教授、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均属信誉好的十大网投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
符合以上条件,经与分会联系登记后,皆可成为本会会员。非本会会员而对信誉好的十大网投信誉好的十大网投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名誉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阅读本分会的有关材料并参加有关活动;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母校的声誉;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加强与母校的联系,向本会提供员工有关信息;
(六)为母校的改革与发展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宣传贵大,热爱贵大;
(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 分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分会的工作方针、计划等重大工作事项;
(五)决定本分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
(六)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之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员工总会批准同意。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2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1/2。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节 理事会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领导干部经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会长认为必要或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应召开临时理事会。
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会长未能履职的,由1/3以上理事提议并推举1名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并主持理事会。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分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且领导干部经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一、三、五、六、七、八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三十一条 会长认为必要或1/3以上常务理事联名提议,应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会长不履职或不能履职的,由1/3以上常务理事提议并推举1名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
第四节 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 本分会负责人从常务理事中产生。设会长1人,由信誉好的十大网投信誉好的十大网投院长担任,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不超过15人,秘书长1人。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除了具备理事条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且不得由会长兼任;
(二)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本分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经分会长授权,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本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对分会基金财务负责;
(五)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本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八)协调各地州市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报员工总会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第五节 监事
第三十八条 本分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 本分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分会章程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三)检查本分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分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分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第六章 罢 免
第四十一条 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的,可启动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罢免程序:
(一)1/3以上理事书面联名提议,并提交提议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二)1/5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并提交提议会员代表签名的提议函。
(三)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的。
第四十二条 启动罢免程序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材料均应向全体会员公开,存入本会档案备查并按有关规定报员工总会。
第七章 补 选
第四十三条 本分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需补选的,其候选人应是本会理事。
第四十四条 召开理事会进行补选的,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会长未能履职的,由1/3以上理事提议并推举1名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并主持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的,由当届理事会负责,并按照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第四十六条 补选理事,其候选人由理事会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经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第四十七条 补选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档案文件的录入和备案工作。
第八章 资产的管理
第四十八条 分会的经费:
(一)公司划拨;
(二)员工筹集的资金及捐款;
(三)社会赞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九条 本分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五十一条 本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二条员工分会经费由员工分会下设秘书处直接管理。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三条 对本分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员工总会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四条 本分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后15日内,报员工总会核准。
第五十五条 对本分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六条 本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员工总会核准后生效。
第十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分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五十八条 本分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员工总会审查同意。
第五十九条 本分会终止前,须在员工总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条 本分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员工总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一条 本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员工总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总会农公司分会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并报送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总会备案。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信誉好的十大网投员工总会农公司分会。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员工总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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